湖北以流域为底图布局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区域******
中新网武汉2月3日电 (梁婷 陈伟)湖北以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一级支流为骨架,布局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区域。记者2日从湖北省林业局获悉,该省今年将在洪湖、沉湖、龙感湖、网湖等重要湿地实施湿地修复工程,修复退化湿地7万亩,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湖北拥有中国最大的江河湖泊复合湿地生态系统,湿地总面积174.69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9.4%。该省完善了以湿地类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多种保护形式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
据了解,此次布局的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区以长江中游湖泊群为主体,将开展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实施江河湿地带、湖泊湿地群、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为主的人工湿地区保护和修复。
其中,长江中游湖泊群湿地保护修复区包括三峡库区以下的长江干流及汉江中下游地区,是连通洞庭湖、鄱阳湖的重要湿地生态廊道;丹江口库区及汉江水源地保护修复区分布于鄂西北地区,是鄂西北秦巴山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三峡库区及清江水源地保护修复区分布于鄂西南地区,是鄂西南武陵山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峡库区和清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湖北持续推进修复江河湖库湿地水域与岸线生态。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累计实施退垸(田、渔)还湖36.75万亩,退耕还湿29.15万亩,修复退化湿地13.23万亩。(完)
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